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月活动的通知
深府[1996]203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月活动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驻深局以上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重大事故接连发生。为了认真吸取“96.1.1”龙华清湖火灾事故和“7.17”端溪酒店火灾事故的沉痛教训,切实贯彻劳动部《关于控制重大、特大恶性事故的紧急通知》(劳电明发[1996]6号)的精神,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决定今年8月份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月活动(以下简称“安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市“安全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成立深圳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郭荣俊(副市长
副组长
潘 力(市劳动局副局长
陈 养(市公安局副局长
沈 峰(市建设局副局长
申庆三(市经发局副局长
市公安消防局、建设局、劳动局、贸发局、文化局、经发局、社会保险局、工商局、总工会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派一名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劳动810室)办公
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开展“安全月”活动的主要内容和重点这次“安全月”活动的主要内容是综合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具体包括
贯彻《深圳市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暂行管理办法》,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监控和整改的措施,确定市、区、镇安全生产重点防护单位,对潜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实行重点防护和监控
这次“安全月”活动检查的重点是
(一)城市燃气安全
(二)建筑物质量隐患和建筑施工安全
(三)娱乐、旅游场所以及高层楼宇和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
(四)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场所的安全
(五)劳动安全保护、危险职业、危险设备和工业企业“三合一”、“四合一”问题
三、开展“安全月”活动的要求(一)各级人民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安全防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要督促企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花大力气抓好预防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进行自查,针对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负责同志要密切配合,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组织开展以重大事故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在检查中发观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跟踪监督,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单位,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特别要针对高温、雨季及旅游季节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三)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和抽查,并根据自查、复查和抽查的结果,分别确定安全生产重点防护单位
(四)公安消防、劳动、工商等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消防安全和劳动安全的监察力度,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安全月”活动中先进单位和经验的宣传报道。对忽视安全生产和存在事故隐患又拒不整改的单位及其领导进行曝光
(五)各区、市直有关单位和各镇要分别及时向市安委会和区安委会报告“安全月”活动每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
四、开展“安全月”活动具体安排(一)8月上旬,市、区各主管部门要针对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复查
(二)8月中旬,集中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
1、开展全市燃气安全、建筑物质量隐患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由建设部门牵头,会同劳动、公安、工会等部门,重点检查燃气设施和地下管网的安全隐患,清理压占管线的违章建筑,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建筑物进行鉴定、整改,并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
2、开展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险以及特种设备的专项治理。 由劳动部门牵头,会同市社保局、经发局、总工会等部门,对职业卫生普查中认定存在严重危害的企业进行整改;对危险性较大、易造成伤残的岗位、设备设施、场所以及无证运行的电梯,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无证进行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保养的队伍进行清理整顿
3、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由文化局牵头,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整治;由贸发局牵头,对旅游设施、场所进行专项整治;由市公安消防牵头,对高层楼宇和集贸市场火险隐患进行专项整治;由经发局牵头,对工业企业特别是“三来一补”企业中存在的“三合一”、“四合一”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4、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由市运输局牵头,会同市交管局、港监局等部门,对运输单位、运输场(站)、运输工具、路桥设施,交通标识进行检查及整治
(三)8月下旬,由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分别组织市、区公安、劳动、经发、建设、运输等部门,对易燃易爆场所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综合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市、区安全生产重点防护单位的预选名单,经同级安委会审批后,于9月份公布
(四)8月底,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推广开展“安全月”活动先进单位的经验。此外,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和部署,切实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月的活动,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在9月上旬报送市安委办。各级安委会要把组织这次“安全月”活动的情况,作为对同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年终考核内容
深圳市人民政府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四日主题词
劳动 安全通知抄 送
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高等院校、新闻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九印发(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