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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魏 斌 本报驻绍兴记者 张明星

  丈夫喝醉了,还执意要开车,妻子无奈只好骑助动车为其开路。事故仍旧发生了,妻子被丈夫驾驶的大客车撞断了腿。

  就在丈夫因交通肇事罪被判拘役5个月,即将刑满释放前,妻子一怒之下又把丈夫及另两名被告告上绍兴市越城区法院,索赔68万元。

  为该案,法庭已开庭两次,出面调解数次,均未果,真是为这场“夫妻官司”伤透了脑筋。而连日来,原告及3名被告也一直喊冤不止,法庭不日将做最后审判。

  劝阻丈夫醉驾不成 妻子“带路”引发惨剧

  王女士和丈夫冯先生都是萧山区南阳镇人。去年1月26日,离异的王女士与冯先生结婚,冯在绍兴一家旅游公司谋得一份开大客车的活计,两口子日子过得还算幸福。然而,好日子还没过几天,幸福就被一场意外打碎了。

  去年8月15日凌晨1点30分许,冯先生从萧山一间酒吧出来,整个人已经醉醺醺的了。王女士就劝他不要开车了,可是丈夫执意要将公司的大巴车开回家。万般无奈下,王女士想出了一个点子,自己骑着助动车在前面为丈夫“带路”,这样丈夫至少不会因为喝醉了而走错路。

  夫妻俩一前一后行驶在萧山通惠路上,到了通惠路与拱秀路的交叉口时,王女士因为红灯停下了,而醉得不行的冯先生却没发现前面的状况,大客车轰隆一声就从妻子身上压了过去,王女士当场昏死过去。

  妻子被截肢 丈夫入牢狱

  王女士醒来时,已经躺在了萧山第一人民医院的病床上。医生告知,她的左小腿已被截肢,以后只能靠安装假肢来维持行走。

  经法医鉴定,王女士左小腿毁损,背部,头部外伤,左小腿截肢,其伤势已构成6级重伤。

  经萧山交警部门责任认定,王女士丈夫醉酒后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去年9月14日,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逮捕冯先生。12月24日,萧山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冯先生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

  妻子不堪生活压力 向丈夫等索赔巨额偿金

  王女士连连经受了一连串的打击,却没有得到丈夫家人的关怀与支持。在得知她没有劝阻丈夫酒后驾车,反而采取帮丈夫“开道引车”的举动,家人们大都表示不理解,冷漠相对。

  王女士面对巨额的医疗费用和有家难回的困境,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就在法院将要对其丈夫进行刑事判决的10天前,她一纸诉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巨额赔偿,把丈夫及丈夫驾车的所属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列为被告,索赔68万元。

  其中医疗费用14641元,护理费526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用510元,营养费用3000元,误工费6570元,残疾赔偿金73350元,精神损失抚慰金40000元,交通费150元,残疾辅助器具费用522000元,辅助手杖费56元,住宿费2700元,空调费120元,鉴定费120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11524元(合计681089元)。

  对于妻子的再次诉讼,丈夫十分无奈。自从冯先生今年1月30日刑满获释后,还没跟妻子见过面,夫妻关系已经冷淡到了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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